从小我与书就有一段不解之缘。一岁“抓周”的时候,我就先抓书。可是,唉!现在我不能看书了!
那天,我幸灾乐祸地陪着表弟去检查视力。到了眼科医院,妈妈却不由分说先把我推进验光室。医生检查后,告诉妈妈:“孩子近视,需要配眼镜。”我顿时傻了,“天哪!你为啥让一个一岁半就背古诗、三岁读报纸的神童(自认为)患近视呀!太不公平了!”我不禁仰天长啸。
哼,如果没有岳飞,我也能写出《满江红》那首诗呀!没办法,我只好任由妈妈把吱哇乱叫的我拖进了配镜区。她还怒气冲冲地说:“以后不许再看书、电视、电脑了!”我非常懊恼,电视、电脑无所谓,可书是我的命根子呀!但我转念一想,嘿嘿,妈妈您可错了。哼,别以为一条“禁书令”就能治我!我经过深思熟虑,想出来一条妙计:窃读。
外出时,跑到图书馆、书店痛快地看上一阵儿;在家里,我也会找地方偷偷看上几页。
这天,我掖起一本书,悄悄溜进厕所。我一边看一边乐:嘿嘿,这招真是太好了!这本书就快看完了,妈妈还蒙在鼓里呢。看完后该看哪本呢?正当我得意时,“森森!”妈妈突然站在面前。我惊呼道:“妈妈,您吓死我了!”妈妈冷笑着说:“哼,我还以为你‘小葱拌豆腐――一清二白’呢!可谁知,你是‘外甥打灯笼――照舅(旧)呀’!这样暗的灯光,我担心你……”还没等妈妈说完,我就捂着耳朵逃出了厕所。
看来,我还是老老实实地遵守“禁书令”吧!可是……悄悄告诉你,“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。”我还会再找机会东山再起的!
天津市和平区新华南路小学英特五年三班
张睦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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