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六盘水市童星作文乐园陈乃恋辅导教师:杨成
我有一个让人厌,又让人喜的哥哥。他让人厌,是因为他有时挺招人恨的。让人喜,是因为他有许多可爱的地方。想认识他吗?下面,就让我来充当一会儿小法官,来审理发生在家庭的一桩桩“奇案”吧!
案件一:舅舅吃面时,因我表哥眼巴巴地盯着他看,还流口水,舅舅实在忍不下去了,便把我哥臭骂了一顿。
原告:表哥。被告:大舅。
原告:我招他,惹他了,只不过看了一下他吃的面,流了一点哈喇子(口水)。凭什么骂我。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。所以要求被告赔偿200元精神损失费。
被告:你看他那熊样,这样盯着你看,你会不像揍他?
最后审理结果:驳回原告上诉,一分也不给。如果以后再出现此事,照骂不误。
(这样的判罚结果让双方都大吃一惊……)
案件二:表哥吃橘子时,一点一点地吃,大舅看不过去,去踢我表哥一脚,幸亏老妈上前当了替罪羊,表哥才保住小命。
原告:表哥。原告证人:妈。被告:大舅。
原告:反对家庭暴力,抵抗到底!
原告证人:对待孩子要耐心,不能用打来解决问题……
被告:吃个东西磨磨蹭蹭,这不明显的皮子痒痒吗?
最后审理结果:原告要把毛病改掉,不然你爸(被告)还会打你。被告,希望您以后别再用暴力解决问题。
……
哎哟,审理完案子,还是多想想老哥的好处吧:每次哥哥吃到什么好吃的,玩到什么好玩的都会给我带一份。我肚子空空,钱包空空的时候,哥哥还会慷慨相济呢!
这就是我最亲爱的表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