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,他17岁,她也16岁.他读高一,她也读高一.他在这个城市的北面,她在这个城市的南面.
在一个十月天高云阔的午后,她收到一封字写得歪歪扭扭的信,当时的她有一种莫名的感动,回信了.当时学校的铁树花开了,她心中的花也开了.原因是因为5个字:奇洛李维斯.
(世界上最好听的名字:他可以不叫周杰伦,也可以不叫光良,只要那个名字是我一个人叫的,也就是最好听的名字.)
当时的她,是永远都不会知道他或许总会有一天把她忘掉,但对于她来说,无论是18岁,27岁还是34岁,都不会忘掉.
有些名字是锁在我们心里的,一辈子都忘不掉的.
她开始写第一封情书,那是写给那个奇洛李维斯.
“**,守门员真的很伟大啊,不知道,你的脚好翻未呢?“
收到回信了
“没有啊,以后我会少踢球,学习第一,我希望能考到**大学.“
她看着看着,就笑了,她把手盖在文字上,闭上眼睛,心脏跳跃得像一首蓝色的圆舞曲,因为在回信的最后部分,是“其实我也喜欢你,喜欢你的认真.“
她回信说:是吗?谢谢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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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.h.e的<不想长大>.当时的她每个周末都会听.长大,是多么迫在眉折的事啊!站在16岁的尾巴上她有太多的心事想和别人分享.比如:那个偶像,温和的娟老师,那个....当然还有暗恋一个人的心情...
高二了....
“今日是开学的第一天,,,,,,“
“依几日都落雨啊,,,你喜欢落雨吗?“
“我班的班任依段时间都为他的女女担心...“
“啊,,,就快考会计证拉,,,好似咩都不会,,,“
“今日是我觉得在学校甘来最悲痛的一日,,,“
,,,,,,,
......
一封又一封的信,尽管她知道他是不会回的,但她还是坚持,,,
在16岁的尾巴上,他突然明白一件事,那就是,喜欢一个人,不一定要向他告白,不一定要让他知道....
她不知道为什么一提起他眼圈就会红了,她在网上注册了很多个网站,例如她所爱的电台节目通通注册了,在留言上,她总是写满牵挂和祝福的寄予,每每当她听着她的偶像透过电磁波读出她给他的祝福时,总希望他会听到,可惜的是他从不听电台,,,,
(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,而是我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)
在她17岁那年,她不再给他寄信了,尽管她房间里的写满了的信纸,但没有勇气寄出....后来,她把那写本给他的信通通寄给了她爱的杂志社,,,,
......
噢,,原来那写文章上杂志了,拿了全国优秀奖,原来当一个人的思念透过文字记录下来,也得到认同,,,可惜的是他永远都不知道,,,,
她问她爱的娟老师为什么?她告诉她:“其实,年轻是的我也曾经暗恋过一个男孩,,他在学校很出众,,也有很多倾幕他的人,为了吸引他的注意,所以在学习上努力...我现在来这里教书是因为他来了这个城市...“
恩,,,青春只为等待一个名字,一篇关于他的文章,一声透过电磁波传播全国的祝福,...但当时的我不知道成长是我一个人的事,与他无关.
(这是她青春里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暗恋,在脑海里面每个个细节,那么的逼真,难过,流泪,欢欣,一个都不能少)
在这圣诞节之际,那篇关于你的文章在我最爱的杂志上刊登了,你见到吗?那张名信片早以放进了邮桶,(寄贺卡给你不是告诉你我有多想你,而是希望你还记得我)
将来会怎么样,她还有足够长的岁月,去爱/她已经学会了把握自己的感情,不是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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