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《北京市中小学生法律宣传教育手册》有感
同学们,你们有法律的概念吗?今天,我读了学校发的北京市中小学生法律宣传教育手册,令我感慨万分――原来,法律离我们是那么的近。
书中有这样一个案例令我久久不能难忘:某校一名学生,名叫“小刘”,他是个内向的孩子,学习成绩不好。后来,校方因他学习成绩不好为由,让小刘退学。退学后的小刘因无法面对父母的指责,在网吧里认识了几个朋友,就开始从早到晚打游戏,也染上了许多不好的习惯。他开始吸烟、骗父母的钱、小偷小摸,被称之为“不良少年”。小刘的表哥把小刘的母校告上了法庭。最后,学校被责令撤销了对小刘勒令退学的处分。
书中还这样说道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――摘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四十六条。”这样说来,每一个人都有资格和权利接受教育,但为什么有些家长、有些学校,不让那些孩子上学呢?他们这样做是在剥夺一个孩子上学的机会,他们这样做的行为可是违法的。
除此以外,我还认识到,由于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弱,辨别是非的能力也很差,就像文中的小刘一样,他因为还小,自控能力也还较差,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、教唆(误导),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,这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。因此,青少年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依据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。
第一,要依法自律,小学生应当自觉守法,依法律己。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,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。要自觉做到:不吸烟、酗酒、打架、聚赌、吸毒、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。
第二,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。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是很可贵的,但不应当同虚心接受成年人的正确教育对立起来。有些未成年小学生对家长和老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。如果连家长和老师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,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。
第三,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未成年人要学会自我保护,这不仅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而且还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。
现在想想犯罪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,所以说我们一定要做一个优秀的好少年,在学校里做一个出色又优异的好学生,在家里要做一个乖巧懂事的好孩子。只有这样才不会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留下污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