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爱的老爸,小女对你种种“恶行”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。所以,今日本人不惜背上“忤逆”、“不孝”的罪名列出你的“十大罪”,希望你能改正。
1.老爸你不准我追星,因此没收了我的MP3。更让我气愤的是,在某一天我发现你居然拿着我那被没收的MP3在忘我地的听着,还用你那五音不全的嗓音哼哼着。你这不是犯了“监守自盗”罪吗?
2.老爸,你总是说我上网不安全,于是你禁止我上网,后来我向你说明我上网除了听音乐还可以发表文章,你才勉强同意。可是,有一次我回家时,发现你在那里偷偷摆弄电脑。你这叫”口是心非”。
3.老爸每次你做饭都搁许多盐,咸得我都成“咸菜干”了。无奈,我宁愿去吃那防腐剂很多的方便面也不愿吃你做的菜。你知道吗,害得我营养不良都快成“木乃伊”了!你这是“玩忽职守‘罪。
4.你不准我喜欢周杰伦,可你却崇拜蔡依林。你这也太不对了吧。不是因为我觉得不公平,你,你这样也太“糟蹋”人家了吧。你还得意地问我,你和周杰伦哪个比较帅一点。恶心死我了。老爸呀,这条我实在想不出属于哪条罪了,暂时叫“浪费资源”罪吧。
5.这条你就更不应该了。每当你一看到我在看漫画书,你就生气地没收,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