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她面前,大大方方地向她敬了个礼,就伸出了手--她成了班里第一个被邀请的女孩!她有点紧张地把手伸过去。这是蝶儿第一次握男孩子的手,她心里有点不好意思:不知为什么她想起她的手上长满了冻疮。而军则满不在乎地握住了,带着她转了个圈,就放开,站在蝶儿原来的位置上,笑嘻嘻地看着她。蝶儿犹豫了一下,就随着队列往前走去。军无疑起到了带头作用,有人开了头,后面的人便都大大方方跳起来。那天后来在蝶儿面前停下的人出奇的多,蝶儿从来没有这样快乐过。多年后蝶儿偶然想起那首“找朋友”的歌,不由得一怔:怎么会是这样呢?那首歌里说:找呀找呀找朋友,找到一个好朋友,敬个礼呀握握手,你是我的好朋友,再-见!“什么歌呀,怎么才找到好朋友就再见了呢?”多年后的蝶儿对她的男友说。那次集体舞之后,大家就都忙起来,忙着人生里第一次重要的考试:考中学。然后,就是各奔东西。蝶儿和军不在一个学校了,也失去了联络。有一次,蝶儿去军所在的学校找人,无意中看见军。军长得很高大了,正带着一帮男孩子打球。蝶儿在操场边看了一会儿,就走了。她其实很想过去打个招呼,但不知道为什么,她张了张嘴,又合上了,走开了。后来,蝶儿找借口去那个学校好几次,都没有再看到军。再后来,蝶儿和军都初中毕业了,蝶儿升上高中,军的消息,却从此没有了。有几次,蝶儿走过军住的巷子--小学时曾经去过的,便会想:军现在怎么样了呢?但终于没有勇气走进
巷子。等蝶儿考上了大学,她已经很久不想起军。那是太久远而灰暗的一段往事,在已经鲜艳的日子里,蝶儿没有时间去回忆了。某个春天的午后,蝶儿从学校回家,路过巷口的时候,远远看见一个小伙子站在街上。当那小伙子转过脸来时,蝶儿几乎惊呼起来:是军!可她终于没有喊出来,军转脸看见了蝶儿,也许是她的表情引起了军的注意,军很认真的看了她两眼,就走过来了,边走,边把手向蝶儿一伸。那一刻,蝶儿的心跳得好厉害!军到了蝶儿的面前,却只说:要烟吗?蝶儿这才发现,军的手上,有好几种烟。蝶儿摇摇头,急忙走开去。她不敢回头,因为那一瞬间眼里便已都是泪。回到家里,蝶儿难过了很久。却不知究竟为了什么--仿佛不仅仅是为了儿时的好友变成了今天这副模样……从此,蝶儿路过那里时,便时常要张望一番了。终于有一天,她在回家路上看到军后,回到家就写了一张条子,让妹妹带给军。条子上只有一句话:还记得你的同桌吗?蝶儿怀着绝望的心情等着妹妹回来。妹妹进门时她不知该怎么问才好,妹妹却只说:那个人看了一遍条子,就收起来了,什么也没跟我说。第二天,有人敲蝶儿家的门。蝶儿去开门,门外站的,竟然是军!军把手插在口袋里,微笑地看着蝶儿:“我还以为你们家搬了呢,原来没有。”他停一停,接下去说:“你变啦,比以前可漂亮,要是在街上碰见你,可真认不出来啦。”“你已经认不出来了。”蝶
儿终于笑起来。他们很愉快地谈了一会天,军就走了。没过多久,蝶儿搬了家。搬走那天,蝶儿想跟军说一声,就到军常常站的路口看了看,那儿却安安静静的,一个人也没有。军就这样彻底消失在蝶儿的生活里,蝶儿也终于渐渐不再想起军了。这个城市开始流行一首歌叫《同桌的你》。所有的人仿佛都同时怀念起年少时候的同桌来。军有没有也唱起这首歌并因此而想起蝶儿?蝶儿不知道。那么多细碎而久远的往事,已经被岁月模糊了。关于军,蝶儿只记得一个形象,那就是站在她面前,向她伸出手来的情景。而军的面容,也已经不清晰了,只有那只伸向她的手,仍然鲜明着。那是蝶儿第一次握住一个男孩子的手,并且立刻就放开了,因为歌里在唱着:再见。都是因为年轻啊。蝶儿常常想起这样一句话,用它来解释很多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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