娄家豪
最近我又发了一笔小财,不多不多,才十几块,这钱不是挣来的,也不是抢来的,是――坑来的。
我可是班里出了名的“坑人魔王”,什么事到我手里,我都要给它雁过拔毛,不坑他两下是不行的,瞧!又来生意了,陪我一齐瞧瞧,走!
自从老师下达了通缉令(不准带钱上学校),陈浩就像三年没有吃饭似的,整天借钱,除了买一年级玩的卡(他已上六年级),就是买零食。今天“毒”瘾犯了的陈浩,急匆匆向我走来,劈头一句“会计,借俩钱使使。”(我是俺班的会计兼出纳,拾金不昧的、勤工俭学的钱全在俺这里放着。俺帐目清楚,且从未假公济私,实在是我的品格够高尚的缘故)。眼下陈浩又要犯“法”,作为好朋友,不能见死不救:“老弟,这陈老师又不是吃干饭的,你就不怕……?”“没事,不就是罚蹲马步吗?咱有基本功。”看来他决心已定,我得坑坑他,给班里“创收”。
“兄弟有难,该帮,只是这利息――?”“没得说,我先借三元。”“利息是一小时三毛,早还早了。”陈浩犹豫了,板着手指头算起“3×24=72角,7元2角,太多了吧。”“不行!!”我不愿退让,“好!!!”陈浩一副豁出去了的样子……哈哈,一笔生意搞定!!
接下来就是躲钱了。接连几天,我除了避,就是躲,要不就是上厕所,就是不给他还钱的机会!一天、两天、三天,行,我该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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