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从小就喜欢古筝,因为用它弹出来的曲子如诗如画,时而欢快,时而凄凉,时而沉重,时而悲伤。因为它,使我这粒普通的沙子,成为一颗璀灿的明珠!
在我很小的时候,妈妈带我去少年宫,问我:“除了英语,你还报不报其它的兴趣班?”我歪着脑袋,思索着。这时候,一阵欢快、悦耳的曲子传进我的耳朵里。我闻声走去,见一些大姐姐正在里面弹古筝,那音乐,美得让我陶醉。当时的我认为,只有非常有能力的人才能弹,并且弹古筝是一种很有神圣感的事。于是我决定,要学弹古筝,而且要学好它。虽然当时买一个古筝要一千多元钱,但平时无比节约的妈妈毫不迟疑地买下了古筝,还买了两副20多元的指甲。我看到妈妈为我付出了那么多,再同学的节奏,并且一起弹时,经常忘了谱子。然而,现在的我,在班上是“领头羊”。老师经常让我一个人带大家弹,或让我独自弹一曲,如同班上的范文供大家欣赏。
至今为止,我仍旧刻苦地练着琴。我每天练琴1-2小时,甚至有时侯,我会沉浸在自己弹的曲子中。因越学到后面越快,所以包指甲时要包的特别紧,以防松脱。可包的太紧,又加上练习的时间过长,手指常常被包的发紫、发青,一点儿力气也没有,还无比的疼痛。有时还会因为弹的速度太快而刮伤,特别是冬天,伤口更不容易好,这一处还没好,那一处又“降临”在手上了,使我的手严重“毁容”了。(呜呜,好痛的)
功夫不负有心人,我终于摘到了“成功之果”。(那个味儿
上一篇:我们班男生的“神功”
下一篇:速度最慢的交通工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