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3、4班的一名小学生,监管纪律是老师给我的责任,但在一些时候,出现了让人哭笑不得的案件,你如果不信,那我就给你讲一两件吧!
案件一:跟体育委员暗斗。
“1,1,121”不用说,这是咱班的体育委员。(说一下,他是在班上已树立N个仇敌的人。)瞧,他又在冤枉“无辜”了。我上去跟他理论,他倒好,直接把我也当成了主谋。于是,我气得不得了。直接点他的名(纪律委员的权力),忽然,他脸色突变(变成了奸笑),然后露出了“杀手锏”(副班长的职位)来恐吓我。但是,谁怕啊?他的副班长早就被老师“就地处死”了,他说老师给他“官复原职”了,但全班只有他一个人相信,这不明摆着是欺骗吗?我直接倒打一耙(反驳),让他只得把我放了。
案件二:不是冤家不同桌。
下课铃响了,同桌照样稳如泰山地坐在那和朋友聊天,我只能说到“起来!”但她却置若罔闻。所以我施出杀手锏(点名),但她居然还对我不予理睬。这次我真的火了,叫道“让道,让道,人民需要。”这次她才从“聋子的状态”中回过神来,说“嘻嘻,你完蛋了。”说着就去告老师了。不过这次(其实是每一次)她都没有告我,因为她敢吗?
案件三:和更权威的官互相点名。
今天,正纪律委员和我闹了一个小小的矛盾,谁也不想退让,于是,眼看一场“战争”一触即发,可还是没人上来劝阻,那我俩就不客气了。首先,先爆发了“点名战争”“点名一次.....”我们“打得”“不亦乐乎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