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叔叔:
您好,我是一名小学生。
今日,我要控告我的妈妈。以下是她的几点罪证:
罪证一:
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,我伸着懒腰,打着哈欠,朝餐厅走去。十分钟后,用餐完毕,我正准备换好衣服去上学,妈妈竟然提出了一个极为无理的请求:我必须自己步行上学!现在的世道可真混乱啊,您说是不是啊?我家离学校大约有5千米远,现在是7点10分,我要是步行上学的话,百分之一百二十得抄课文,蹲墙角!我正准备反抗,老妈却慢条斯理(她的一贯作风)地说出了理由:“我还没吃完饭呢,吃完了饭还得刷碗,刷了碗还得换衣服,这样一来,就更晚了。”“那再怎么说也不能让我步行上学啊?”“除非呢,有个人帮我刷碗。”唉~~我怎么早没听出来呢,老妈的意思不就是叫我刷碗嘛。
法官叔叔,您给凭凭理,有她这样的家长吗,竟然用这种“卑劣”的手段“威胁”她的女儿刷碗。
罪证二:
在一个下着暴雨的中午,我悠闲地看着《创新作文》,老妈又开始实行她那蓄谋以久的计划了。“湖南卫视这个时间有何洁的演唱会。”老妈若无其事地说。(注:我是何洁的超级FANS)听了妈妈的话,我立刻放下手中的《创新作文》,以每分钟十万千米的速度跑到客厅里打开了电视。10分钟后,我悻悻而归,哪里有什么演唱会啊?广告到是一个接一个。我正要向老妈讨个说法,却发现老妈正坐在沙发上悠悠然地翻着《创新作文》。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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