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由于种种原因,我把老妈告上了法庭。我是原告,老妈自然是被告。具体情况请看法庭直播:
事件一:作文风波
原告:前天下午,我辛辛苦苦地打了一个小时作文。正准备在“创网”上发表,突然感到有点口渴,就去客厅喝了点水。但我回来的时候,老妈已经把作文删了,开始玩她的蜘蛛纸牌了。因为老妈不尊重我的劳动成果,所以我表示严重抗议!
被告:的确,由于我的疏忽,不小心把原告的作文删了。但是原告为什么一定要先去喝水,不能先发表作文呢?还有,原告同志写作文的速度也太慢了,我能忍住就算很不错了!
双方调解
我:既然老妈承认了错误,我也就原谅她了。但是老妈以后要当我的“秘书”,负责给我打作文。
老妈:凭什么?我供你吃喝,还要当你的“秘书”,不可能!再说你打作文那么慢,还不好好自我反省!
我:我经过慎重考虑,你今后只要帮我打四篇作文就行了,不难吧?
老妈:谢谢,我最多就帮你打上我不小心删掉的作文,别的一律不打!
我:不行,你删了我的作文对我应该有补偿。这样吧,你只要打三篇作文就行了。
老妈:算了,双方各退一步,打两篇作文好了。
我:两篇半!
老妈:两篇小半!
我:成交!
最终审判:今后老妈负责给我打两篇半的作文,其余的我自己打。
事件二:喂食风波
原告:昨天早上,我要去少年宫上作文班和英语班。由于家里养了两只小鸡,我就委托老妈在十点的时候,给它们加点小米。结果老妈未完成任务,导致一只小鸡悲惨死亡!
被告:要知道,我早上忙着呢!要先给你洗碗洗衣服,哪里有空给你弄小鸡?当时是你自己要买的鸡,出门前为什么不自己添点小米?
双方调解
我:大清早的小鸡食糟里还有小米呢,再添要把它们涨死啊。
老妈:你早上少添一点不行啊。
我:我早上可是要先背英语单词的哦。
老妈:好吧,我先退一步。我把死鸡扔了,再买一只回来行不?
我:不行,把死鸡埋在花盆里才好。
老妈:你想臭死人啊!
我:那埋在楼下花坛里,好不好?
老妈:那你来埋死鸡。
我:你弄死的,当然你埋。
老妈:如果你去埋,我给你买两只小鸡。
我:(欣喜若狂)同意!成交!
最终审判:买死鸡的事情,归原告一人承担。被告要给原告买两只小鸡回来。
事件三:“工资”风波
原告:从老妈开始提供零花钱起,一直是一个月五元“工资”。要知道,现在物价飞涨,五元钱给我当饮料钱也不够。所以,我要求涨“工资”。
被告:零花钱为什么一定要用来买零食,不能买学习的教材书?你那么贪心,给再多的钱也不够!
双方调解
我:五元钱可以买教材书?没这么便宜吧?我要求涨到十五元!
老妈:最多涨到八元。
我:十四元!
老妈:十元!
我:十三元!
老妈:十一元!
我:十二元!
老妈:成交!
最终审判:从今天起,原告的零用钱涨到一个月十二元。
事件四:……
啊?还有哇,看来老妈可真成“犯罪嫌疑人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