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星期天去做客》
——作者:黄展辉
一大清早,我缩在温暖的被窝里不肯起床.要知道今天可是星期天,我非美美地睡个懒觉不可.哪知七点刚过,妈妈就来揪耳朵了:"快点起床,看看都几点了?"我看妈妈穿得整整齐齐的就说:"妈妈又不是要去做客,干嘛穿得这么严肃?"妈妈回话,"确实是要去做客呀,快起来吃饭,吃完饭跟妈妈一起去你叔叔家.""太好了!"我高兴地踢开被子,一下子蹦下床.
刚到了叔叔家门口,我对妈妈说:"妈妈,我们快进去吧!"妈妈却说:"认错了,不是这间."我坚持说:"就是这间,没有错!"结果我被妈妈拉走了.
我们不太熟悉这位叔叔的家怎么走,所以绕了不少冤路.走来走去我都走不动了,突然妈妈在一户人家门前停下来,试探性地往里面张望,里面的人就问:"你找谁啊?"妈妈带着歉意说:"哦,对不起!我走错门了."这时候恰巧叔叔的儿子就在这家人里看电视,他看见了我们,便跑了出来,边大声地喊着:"爸!爸!有客人来,有客人来,跑到了隔壁家去啦!"
就这样,我们终于来到叔叔家.妈妈和叔叔的谈话我完全不关心.到了临近午饭时间,叔叔家正准备好了饭菜,想留我和妈妈在他家吃饭呢!可是妈妈却委婉的谢绝掉了.
这个星期天我好高兴,因为我很难得能和妈妈一起去做客.
{师评}你的习作缺乏一个主题,即要写什么给读者知道。
{得分}60
以下是我二哥给我此文写的评论文字
《老师,请您细读》
——作者:黄展锋
这篇习作原来的标题是《难忘的星期天》,想必老师当初又是随便找个被历届小学生们写烂了的“难忘的”来要求孩子们写作文了。我把它发表到博客上来的时候,忽然决定将作文标题改为《星期天,去作客》。
我读了这个去做客的故事,觉得有趣得很。首先是弟弟用孩子童真的笔调写出了母子两深厚的情感,其次才是故事中令人会心一笑的“闯错门”事件。但对于老师刚满20字的精悍短评,我觉得颇失水准。
作为一篇记叙文,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起因、经过、结果这些要素在习作中一个也不缺,绝不会给人留下一种没头没尾缺手断脚的感觉。能把这些要素都顾及并处理好,对一般四年级的小学生来说,已经很不容易了。
我认为老师之所以写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评语很可能因为他(们)成年人早已钝化的感官,无法发现这篇习作中的“闪光点”。
你看,对待这只“小睡虫”,妈妈没有举着鸡毛掸子来恐吓,也不是粗暴得掀起被子把孩子拽起来;她的动作是“揪耳朵”,当然,很明显那动作是轻柔的,因为妈妈早就知道孩子已经醒过,只是想趁周末时光再阖一下眼睛而已。这“揪”字用得读好啊!
再看“刚到了叔叔家门口”,孩子觉得已经到了,妈妈却认为还没找对门户,于是妈妈不说二话就把孩子拉走的情景。我想起,小时候停在小卖部前想吃冰棒却让妈妈拉走的情景,我想起小时候吵着要自己过马路却让妈妈拉走的情景,我想起小时候偷偷去河里洗澡的路上被妈妈硬拉回家的情景……关于这个天底下恐怕只有母亲才会有的拉走孩子的动作,你能想起多少?再回头看看“结果我被妈妈拉走了”,想想看妈妈为什么拉走“我”呢?我联系下文咀嚼再三,认为是,妈妈自己都没能找着叔叔家,就为这,她心急了,还有些自生自气,因此才不说什么话。这个“拉”字很微妙地透出妈妈彼时的心理波动,多传神!
终于,到了叔叔家了。在这一段,弟弟下的笔墨并不多,似乎给人一种草草收尾之嫌。我反复读了几遍,到觉得这也合情合理。一个小孩子,跟着妈妈去了别人家,大人谈话的时候往往是小孩子自得其乐的时候,但是——当小孩子实在找不到什么乐子的时候,孩子的心就难免觉得孤独,甚至于无聊。于是关于到了叔叔家之后的事,弟弟自然而然是无事可说,所以只提到了临走前主人家留吃饭,妈妈却客气谢绝的事了。
关于写作上,老师们时常强调的“详写略写”方面的问题,我觉得弟弟在这篇习作里处理得也不错。
纵览全文,弟弟在“起床”和“找叔叔家”两处详写,营造了一种较为轻松幽默的气氛;对“到了叔叔家”之后的事略西。我想这也许是能力所及,弟弟才没能过多地将这一路的感受一一详述笔端(只有“我都走不动了”)。但我却觉得这略写略得好,比如在弟弟未经我修改的原文中,他写妈妈闯错门之后,竟完全忘了写妈妈尴尬的神情了(事实上他还不识“尴尬”二字,因此我也没有把这个词嵌进修改稿中)。但想想看,闯错门之后的尴尬本来就是在所难免的,可以不写,这样反而能留给我们一丝想像的空间。
记住了的,就是难忘的。难忘妈妈每天早晨叫我起床,难忘自己像个“跟屁虫”粘在妈妈身后的日子,难忘妈妈给我的快乐、感动,以及幸福……难道这些都不值得我难忘吗?把这天中难忘的事情写下来,难道就不是一个“难忘”的星期天了吗?这样的习作怎么就“缺乏一个主题”了?
生活中并不缺少美,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;生活中也不缺少好作文,而是缺少好老师。
老师,请您不要总是一句话就能概括一切!
老师,请您细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