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嘛,难免会忘带一些东西吧,按理来说,同桌就应该是这时候的救星。可我的同桌,却对我的忘带视而不见,我朝他借,他还是干脆的说:“不行。”把我气个半死,因为啊,他忘带东西时,我还二话不说就把我还有的文具放到他的桌子上呢!于是,我决定,写一份和同桌的协议书――
协议书
1.如果双方任何一位忘带东西,可直接从对方的文具盒里拿。(在有2支的情况下)
2.用完了要放回原处。
3.对方没有权利不借。
违规惩罚:若甲方违规,送乙方一个游戏帐号;
若乙方违规,赔偿甲方“口水损失费”2元。
甲方:王一卿乙方:谢子昊
同意√同意√
要说写完这次协议书,我们可真是闹翻天了。比如吧,违规惩罚多少,可经过了不少思想斗争。好不容易想了个令自己满意的赔偿,同桌又拒绝了,原因是赔偿太过分。还有签字的时候,同桌故意叼着个笔(那是我借他的),眼睛盯着天花板,假装沉思:“啊……我到底应该签还是不签呢?想一想……哦!赔偿还是太过分……不!我为什么没有权利不借……”快把我急死了,后来幸亏我恐吓了一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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