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经,我们天真的小脑袋里常常涌动一阵又一阵的冲动.离家出走,可以只为了一个爸爸不给买的变形金刚,也可以为了一根妈妈不让吃的棉花糖.稚嫩得让现在的我们觉得异的想法,却确确实实在我们的童年存在过.而现在,十三四岁的我们离家出走,有什么原因呢?
天空灰蒙蒙的,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,还有穿街走市的一群群花男绿女,都对我敬注目礼.甚者还了一枚一角硬币过来.“叮”的一声,硬币开始三百六十度的旋转,过后准确的躺在我的身前,在晨光照耀下闪闪发光,似乎在讽笑我的狼狈无助.唉,谁让她老在我身边罗嗦来罗嗦去呢?..脑子里不由想起了一个小时前的景象.“沫沫,骑车别太快哦,要小心哟。”
“沫沫,早上的早餐够营养么,合不合口味呢?..你有什么想吃的就跟妈妈说哦。”
“沫沫…”
本来就够烦躁的我扔下手里的书,夺门而出,破天荒的顶了一句:“够了!你干吗老来烦我?我不用你管!”走出大门的一刹那,余光看到了那个女人惊讶的神色,让我想起枪声响起后,被吓得呆楞的小动物,我不知道用可笑来形容合不合适。
想想看,这大概是我懂事以来第次跟老妈闹翻吧。记得第一次是八岁的时候,妈一心想让我做名气质女,给我报了个芭蕾班,经过一天的“地狱式”训练,娇气的我便坚持不下去了,回了家又哭又闹,我以为我妈会听我的,就像每次我想吃棉花糖妈都